

上海期貨交易所文件
上期發〔2026〕212號
關于調整燃料油期貨相關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6年6月2日(即6月1日夜盤)交易起,非期貨公司會員、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、客戶在相關期貨合約的交易限額調整如下:
燃料油期貨FU2609、FU2610、FU2611、FU2612、FU2701、FU2702、FU2703、FU2704、FU2705、FU2706合約及后續新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3000手。
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。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期貨交易所
2026年5月29日
抄送:證監會期貨司。
上海期貨交易所 2026年5月29日印發
打字:虞向琪 校對:曲蓉暉 共印1份